为规范我院设备组工作人员与医疗器械供应商的行为,建立与医疗器械供应商之间的正常交流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设备组工作人员接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到院进行产品推广活动。
二、本制度所称医疗器械供应商,是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的以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名义到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
三、接待时间: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第四周的星期四下午15:00-17: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遇需开展市场调研的项目,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四、接待地点:设备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020-87936130
六、参加接待人员:设备组人员、临床科室相关人员(如需)
七、接待流程
1.接待前预约:供应商应至少在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填写预约申请表(详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sbk87936130@gz.gov.cn,设备组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并建立登记台账。预约成功的,医院电话或邮箱回复告知预约人接待相关事宜。
2.现场接待:接待日当天医疗器械供应商需带以下资料到场:
(1)到场供应商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
(2)医疗器械产品市场报价表(详见附件2)
(3)医疗器械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接待要求
1.设备组做好预约安排等有关服务工作,规范接待程序;参与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供应商相关情况的介绍,做好交流和沟通工作,洽谈内容不得超出业务范围。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宣传资料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完整,符合法律要求,符合职业道德标准。
3.供应商介绍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4.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自觉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
5.每次接待都要填写来访接待登记表(详见附件3),由设备组负责整理保管。
附件:
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