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图解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7月15日正式启动
经省政府同意,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15日正式启动,同城同策、同级同价。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解放军、武警部队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实施,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基本原则 坚持联动推进,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解放军、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均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同步联动推进,实施同城同策、同级同价、分类实施。 坚持创新突破,在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及原则下,鼓励广州地区各类各级公立医院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扬首创精神,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领域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建立起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 改革目标 使群众就医费用更趋合理 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促进医院运行管理更加科学
主要改革任务 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强化医保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